山东省作家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弘扬沂蒙精神”主题
文学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40号)要求,山东省作家协会联合中国散文学会、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举办“弘扬沂蒙精神”主题文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总要求,深刻揭示沂蒙精神重大意义、历史作用、核心特质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弘扬沂蒙精神”这一主题,开展文学征文活动,反映改革开放40年以来沂蒙的历史巨变和辉煌成就,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沂蒙精神”新时代解读实践要求,奋力开创“大美新临沂”建设新局面,通过具体人物、事迹阐释“中国梦”以及“沂蒙精神”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讲述以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激励人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散文学会、山东省作家协会、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山东文学杂志社、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作家协会
(三)组委会:成立“弘扬沂蒙精神”主题文学征文组委会,征文活动办公室设在临沂市作家协会,负责征文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评选工作。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诗歌、散文、报告文学。
(二)作品要求:必须是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题,尚未发表出版的原创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的有机统一。尊重历史,生活真实,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象鲜活,语言生动,内容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
四、工作安排
(一)征文时间:从即日起到2018年8月30日截止。
(二)征文方式:此次征文采取集体推荐和个人投稿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有关单位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作品的推荐工作。个人投稿可直接通过征文邮箱报送作品。
(三)征文奖项:本次文学征文活动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四)征文展示:征文期间,《中国散文报》《散文家》《山东文学》《时代文学》、山东作家网、《临沂文艺》、临沂作家网等媒体择优刊发征文作品,并将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推荐和展示。
五、征文报送
征文作品请一律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活动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投稿请快递到临沂市作家协会。报送作品注明:字数、作者真实姓名、作者简介、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每位作者限投一种体裁一件作品。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齐鲁园小区南别墅(临沂市作家协会)
邮政编码:276000
联 系 人:高 振
联系电话:13665490078
电子邮箱:hyymjs@126.com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8年3月26日